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专项整治的联合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区范围内所有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重点包括:
(一)无证无照从事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活动;
(二)非法改装车辆(含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销售;
(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
(四)在物业小区、国省道、高速公路、水路航道、施工工地等区域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
(五)成品油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超限,或通过危化运输车辆分装等方式非法销售成品油;
(六)其他涉及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违法线索。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及时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92-12315
望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特此通告。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庐山西海分局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发局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庐山西海分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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